关于2019年暑假学生自愿留校住宿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9年06月06日 文章点击数:2982 【打印】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7月5日学生期末考试结束后放暑假,7月8日至8月25日学生公寓将施行假期管理模式,现将暑期学生留校住宿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公寓暑期施工情况
为进一步改善学生公寓住宿条件,为在校学生营造整洁舒适的宜居场所,学校将在暑期对学生公寓及周边区域进行施工优化,具体施工内容有:
(一)基建处将对莲湖校区学生3舍旁篮球场地面铺设塑胶。
(二)后勤服务处将在7月5日-8月25日期间对南坝校区1-5舍、莲湖校区1-10舍迎新寝室进行墙面粉刷、渗漏处理、阳台贴砖、晾衣架更换等施工。
(三)学生公寓内直饮水、热水设备将在暑期停止供水,进行设备维护;莲湖校区11、12舍空调系统停机维护,无法使用。
暑期学生公寓施工项目多、工期长,且直饮水、热水不能保障供应,不具备假期学生留校住宿条件,因此,学校原则上不安排学生暑期留校住宿。对于个别学生确因参加大学生艺术节文化展演、数学建模、社会实践等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学活动需延缓离校和留校住宿的,按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后留校住宿。
二、留校住宿相关要求
(一)因参加大学生艺术节文化展演、数学建模、社会实践等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学活动申请留校住宿的,二级学院依据活动组织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并将活动组织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和留校住宿相关材料一并报送公寓中心。
(二)因基建处将对莲湖校区学生3舍旁篮球场地面铺设塑胶,施工产生的异味将影响学生公寓,建议莲湖校区1—3舍学生暑期不留校住宿,若确需留校住宿的,由二级学院在本学院其他楼栋寝室内进行统筹安排。
(三)暑期学生公寓施工项目多,出入施工人员复杂,各二级学院应教育离校学生做好个人物品打包封存,留校住宿学生妥善保管个人财物。
(四)暑期学生公寓直饮水、热水设备、莲湖校区11、12舍空调系统停机维护。各二级学院告知留校学生可在公寓管理员值班室设立的临时服务点免费取热水,不得在寝室内使用违规电器。
三、留校住宿手续办理
(一)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留校住宿申请;
(二)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由申请学生与学院签订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安全承诺书(一式二份,二级学院、学生本人各一份);
(三)各二级学院将留校学生汇总登记表报学生处审批备案;
(四)学生处备案后,留校学生可在假期入住学生公寓;
(五)办理假期留校住宿手续的时间为: 6月10日—6月21日,逾期不再办理。
四、留校住宿学生管理
(一)假期留校学生安排在原寝室住宿,凭本人校园卡在暑假期间进出学生公寓。
(二)各二级学院要安排学工人员、留校学生干部负责做好本学院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请各学院于6月24日前将学工人员值班表、学生干部名单以及留校住宿学生汇总登记表等材料报送至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南坝校区胡昊老师、莲湖校区张磊老师处),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安全承诺书由二级学院集中保存。
(三)各二级学院要召开留校学生专题会议,组织学生学习安全承诺书内容,教育学生不得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不得留宿校外人员、不得留宿异性、留校期间不得参与违法活动,自觉遵守学生公寓相关管理规定。留校住宿期间学生公寓作息时间为:6:30(开门)-23:00(关门),留校同学须在22:30前归寝,否则视为晚归违纪,晚归三次以上取消其留校住宿资格。
(四)各二级学院要及时掌握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动态去向,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留校住宿学生如有提前离校者,应及时向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反馈信息。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