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补充公示
作者:通过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8年10月09日 文章点击数:2095 【打印】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523号)及《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文理学〔2018〕20号)的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各学院高度重视,坚持原则,规范程序,严格评议。经各学院民主评议推荐,院内公示无异议,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公开评审,拟推荐我校田稳等3名同学为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现将候选人名单公示于后,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10月15日17点前向纪委、监察处(2790019)和学生工作部(处)(2790037 2790024)反映。
田 稳 秦 霜 范贤玉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