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关于举办首届“宏腾杯”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06年03月10日 文章点击数:3332 【打印】
各系、校内有关部门:
为丰富校园课余文化生活,展示当代青年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及青春活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寻求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新的结合点,积极探索校企合作的新途径,特举办四川文理学院首届“宏腾杯”校园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在校学生,分专业组和业余组报名参赛。
二、竞赛方式:竞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每轮比赛每人选唱一首歌曲,决出一、二、三等奖。
三、竞赛时间、地点:
1、初赛:3月27日---3月31日14:30 新校区活动中心
2、复赛:4月10日---4月14日14:30 新校区126教室
3、决赛:4月27日19:30 老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四、报名方式:
凭学生证到电影协会及各系文娱部长处报名,领取参赛证,凭参赛证参加比赛。
五、参赛要求:
1、所选歌曲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以新歌为主)。
2、参赛人员着装美观、整洁、大方、台风端正。
3、比赛时可采用重唱、伴舞、校园原创音乐、组合等多种形式。
4. 参赛选手须自备歌碟,准确提供歌碟声道。
5、文明参赛、文明参观、公平评判。
六、评分办法:
根据曲目难度,处理、配合、音准、音色、节奏、台风、服装、声音的和谐及现场实际演唱效果等方面综合评分。
七、奖项设置:
根据选手得分由高到低,分别评选出专业组、业余组一、二、三等奖及单项奖。
一等奖各一名,每人各奖奖牌、证书一份及现金500元;
二等奖专业组一名、业余组三名,每人各奖奖牌、证书一份及现金200元;
三等奖专业组三名、业余组五名,每人各奖奖牌、证书一份;
最佳人气奖、最佳才艺奖、最佳舞台表现奖各一名,每人奖奖牌、证书一份;
优秀奖5—9名,各奖证书一份。
为了让广大学生参与活动,从复赛开始,在校学生可登陆学生处的网页积极为喜欢的选手投票,根据场外的支持率(从而选出最佳人气奖、最佳才艺奖、最佳舞台表现奖)。
报名截止日期:3月16日.
学 生 处
电 影 协 会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注:本次校园歌手大赛由达州市宏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特约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