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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暑假学生自愿留校住宿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8年06月12日 文章点击数:1853 【打印】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7月14日至8月31日学生公寓将施行假期管理模式。为切实安排好暑假期间学生自愿留校住宿工作,同时为了保证留校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把暑假留校住宿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留校住宿条件

    暑假期间,学生公寓将进行室内空调安装、校区电缆扩容、迎新寝室维修粉刷及洗衣台贴砖等施工项目,不便于学生留校住宿,且校园直饮水、热水设备也将关闭进行维护,无法保障学生正常生活需求,学校暑期不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如确因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学活动需延缓离校或留校住宿的同学,须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履行假期自愿留校住宿申请审批手续。假期自愿留校学生一律安排在原寝室住宿。

二、留校住宿手续的办理

(一)办理时间

    2018年6月29日前在各二级学院集中办理,错过集中办理假期留校住宿申请时间的同学,一律不再安排住宿。

(二)办理流程

    1、自愿留校住宿的同学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与所在学院签订假期自愿留校学生住宿安全承诺书(一式二份);

    2、经学生工作部(处)备案后,学生方可凭本人学生证在暑假期间入住学生公寓。

三、相关要求

(一)暑假自愿留校住宿学生要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留校住宿期间学生公寓作息时间,作息时间为6:30(开门)-23:00(关门),留校同学须在23:00前归寝,否则视为晚归违纪,晚归三次以上则取消其暑假留校住宿资格。

(二)暑假自愿留校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在寝室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不私拉乱接电线,不在寝室内饮酒酗酒及养宠物等。

(三)如有假期外出或提前离校的学生,应及时向公寓管理员和值班老师反馈情况。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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