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7年12月04日 文章点击数:1959 【打印】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引导高校辅导员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工作研究、提升理论素养,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的工作安排,四川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将开展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论文第一作者一般为高校辅导员、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二、论文推荐要求
(一)论文选题参考: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梦宣传教育;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二)论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三)论文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
(四)论文要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参考文献标注请遵照《GB/T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五)论文评选由学校统一推荐,不接受个人单独参评。全校推荐论文数量不超过3篇。其中,以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数量不超过1篇。
(六)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
三、推荐程序
(一)二级学院推荐
各学院对参加评选的论文进行初评,于2017年12月8日前报送推荐论文的纸质版,论文格式可参照《四川文理学院学报》稿件格式要求,并将论文电子版以“学院名称+论文推荐”为标题发送至电子信箱44000829@qq.com。
(二)学校推荐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推荐3篇论文至四川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四、相关说明
(一)参评论文总体文字复制比在20%以上的,取消参评资格。
(二)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否则取消获评奖项。
(三)获奖论文第一作者将参加第九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创新论坛。
(四)获奖论文将择优在《高校辅导员》上发表。
(五)本次论文全国共评选一等奖20篇,二等奖30篇,三等奖50篇。
附件:论文格式要求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2月4日
附件:
论文格式要求
一、题名。题名应概括文章的要旨,简明、具体、确切,一般不超过20个字。
二、作者。题名下标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所在省市自治区名称和邮政编码。每篇文章都应有作者简介(含本篇其他作者)。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或简历。
三、摘要。摘要应提供文章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字数为200字左右。
四、关键词。每篇文章应选3—6个能反映文章最主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作关键词。
五、正文。正文要求观点明确、立论新颖、论据可靠、语言规范通达,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字数以10000字以内为宜。
六、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论文时所引用、参考的文献目录。参考文献应按正文中先后次序集中列于文末,序号用带方括号的阿拉伯数序号标注。参考文献请注明原作者姓名,书名(含卷、册、章)或文章名,出版地,出版社名(或期刊名),出版时间(版别、期数),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