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试点测评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7年10月16日 文章点击数:1674 【打印】
各二级学院:
按照学校的安排,我校学生参加2017年“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试点测评。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测对象
2017级学生
二、测试时间
2017年10月23日—26日
二、参测方式
用手机完成测试问卷
三、测试要求
为了保证学生心理测试的准确性和严谨性,二级学院组织指导学生集中测评。
四、二级学院测评工作负责人培训
为保障测评工作顺利进行,请二级学院于10月17日前确定一名老师作为测评工作负责人,上报至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与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818-2792525。
培训地点:莲湖校区一教学楼105
培训时间:2017年10月18日上午10:00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按照学校的安排,我校学生参加2017年“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试点测评。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测对象
2017级学生
二、测试时间
2017年10月23日—26日
二、参测方式
用手机完成测试问卷
三、测试要求
为了保证学生心理测试的准确性和严谨性,二级学院组织指导学生集中测评。
四、二级学院测评工作负责人培训
为保障测评工作顺利进行,请二级学院于10月17日前确定一名老师作为测评工作负责人,上报至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与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818-2792525。
培训地点:莲湖校区一教学楼105
培训时间:2017年10月18日上午10:00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