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7级班级心理委员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7年10月09日 文章点击数:1709 【打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素质,提升心理服务质量,请各学院上报2017级班级心理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送人数
2017级新生每班推选心理委员1名
二、选拔条件
1、对心理学感兴趣,热心助人,有和谐的人际关系;
2、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有强烈的服务意识;
3、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语言表达能力强;
4、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保守秘密,有强烈的责任心。
5、心理委员上岗后一律参加心理健康与发展中心的培训,心理委员原则上任期为3年或4年(本科4年,专科3年),期间不再变动。
三、选拔程序
各二级学院上报《班级心理委员登记表》(见附件),并将《班级心理委员登记表》电子表格上传到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纸质文件(盖章)报送到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与发展中心办公室(莲湖校区一教学楼104室)。
四、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联系电话:2792525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