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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08年12月12日 文章点击数:2475 【打印】

 

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川助函〔200826

关于报送李嘉诚特别助学金有关材料的通知

 

省内有关高校:

5.12”汶川地震对广大来自灾区的学生家庭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社会各界纷纷捐款捐物。最近,李嘉诚基金会向教育部捐款,设立“李嘉诚基金会特别助学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对地震重灾区的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2008-2009学年给予特别资助。为配合做好高等教育阶段灾区学生的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实施范围和资助对象

项目的实施范围为四川省人民政府确定的省级重灾区,即“5.12”汶川地震的12个省级重灾县(市、区)及“8.30”攀枝花-会理地震中受灾严重的3个县(区)(重灾县名单见附件一,以下简称“地震重灾区”)

项目的资助对象,是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中普通本科高校(含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校名单见附件二)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

二、资助的主要内容和资助标准

2008-2009学年,对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的普通本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学生,每人资助2000元生活费(每月20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已经享受2008年国家助学金的大学生不再进行资助。

三、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项目高校统计本校来自15县的在校学生人数,评定其家庭经济状况,填报《李嘉诚基金会特别助学金(大学)统计表》(格式见附件3),务于1212日(星期五)1800前报送我中心。我们将及时汇总各校数据,于1215日编报项目实施方案报教育部,以便项目在本学期内得到实施,把捐赠基金落实到需要帮助的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

 

 

附件:一、李嘉诚基金会特别助学金地震重灾区名单

      二、李嘉诚基金会特别助学金项目高校名单

      三、李嘉诚基金会特别助学金(大学)统计表

 

 

                       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1

 

 

 

李嘉诚基金会特别助学金地震重灾区名单

 

 

 

 

 

 

 

 

序号

受灾类别

受灾区域

区县名称

1

汶川地震省级重灾区

南充市

南部县

2

仪陇县

3

简阳市

简阳市

4

雅安市

名山县

5

雅安市雨城区

6

天全县

7

巴中市

巴中市巴州区

8

遂宁市

射洪县

9

乐山市

夹江县

10

甘孜州

康定县

11

阿坝州

金川县

12

眉山市

仁寿县

13

攀技花-会理地震灾区

攀枝花市

仁和区

14

盐边县

15

凉山州

会理县

 


 


附件2

 

 

 

李嘉诚基金会特别助学金项目高校名单

 

 

 

 

序号

学校所在地

学校名称

层次

1

成都市

四川师范大学

本科

2

成都理工大学

本科

3

西南民族大学

本科

4

西华大学

本科

5

成都学院

本科

6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本科

7

四川音乐学院

本科

8

成都体育学院

本科

9

成都医学院

本科

10

成都中医药大学

本科

11

雅安市

四川农业大学

本科

12

绵阳市

西南科技大学

本科

13

绵阳师范学院

本科

14

南充市

西华师范大学

本科

15

西南石油大学

本科

16

川北医学院

本科

17

泸州市

泸州医学院

本科

18

四川警察学院

本科

19

达州市

四川文理学院

本科

20

乐山市

乐山师范学院

本科

21

内江市

内江师范学院

本科

22

攀枝花市

攀枝花学院

本科

23

西昌市

西昌学院

本科

24

宜宾市

宜宾学院

本科

25

自贡市

四川理工学院

本科

26

汶川县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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