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5至2016学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7年05月24日 文章点击数:27093 【打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15至2016学年度,全校师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结合我校“三心四能五复合”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积极探索,不断创新育人机制,在思想政治工作、校风学风建设、维护校园稳定、服务地方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学校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引导全体学生奋发向上、成长成才,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经各二级学院民主评选推荐,学生工作部(处)审查和公示无异议,经学校领导同意,决定授予邹晓梅等416名同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授予武敏等294名同学“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授予文学与传播学院2014级1班等24个班集体“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班集体珍惜荣誉、锐意进取,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也希望广大青年学生以他们为榜样,志存高远,勤奋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将自己培养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