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工作职责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0年04月11日 文章点击数:18357 【打印】
学生工作部(处)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职能部门,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成长成才服务等工作,以学生为本,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充分发挥“教育、管理、咨询、服务”的职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氛围并提供优质服务。具体职责:
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负责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教育;负责学生的品德、纪律、法制和心理卫生及国防教育和日常基础文明养成教育以及协助教务处加强对学生的学风、考风考纪教育。
二、负责安排新生接待、新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及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工作。
三、负责新生军训计划的制定、筹备、组织和落实工作。
四、负责学生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协调、检查和落实工作。及时了解、研究学生的思想情况,总结学生工作特点与经验,经常向党委、行政汇报并提出学生工作意见。
五、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工作:负责优秀学生激励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包括学生的奖励评比和奖学金评审的组织等工作;负责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包括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的审批、助学贷款的初审等工作;负责违纪违法学生处罚制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包括完善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对违纪违法学生的教育、审查和处理、学生事故处理办法等工作。
六、负责在校学生大型活动计划的制定、组织及实施,管理用好学生各项经费工作。
七、负责全校专兼职学生工作队伍的选拔、培养、配备工作;负责对各系学生工作的量化考评工作,协助各系党政加强对学生工作队伍的工作指导、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
八、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学生各种档案文件的分类、归档和保管等工作。
九、负责在校学生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工作,绘制、上报各种表格。
十、负责校友录信息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
十一、负责国旗班的选拔、训练和组织升旗仪式工作。
十二、负责特殊时期学生的教育、管理以及学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三、负责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及其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咨询室、心理测试等工作。
十四、负责开辟和管理有助于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的服务项目,包括学生勤工助学指导和服务、心理咨询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等工作。
十五、负责学生公寓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小型维修、公寓资源开发利用及其浆洗房的管理。
十六、负责学生公寓学生寝室的分配、调整和临工聘用、管理、培训工作。
十七、负责开展学生党建和德育工作。
十八、协调团委、学生会开展校园文化、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工作。
十九、负责学生工作部(处)网页建设工作。
二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负责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教育;负责学生的品德、纪律、法制和心理卫生及国防教育和日常基础文明养成教育以及协助教务处加强对学生的学风、考风考纪教育。
二、负责安排新生接待、新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及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工作。
三、负责新生军训计划的制定、筹备、组织和落实工作。
四、负责学生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协调、检查和落实工作。及时了解、研究学生的思想情况,总结学生工作特点与经验,经常向党委、行政汇报并提出学生工作意见。
五、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工作:负责优秀学生激励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包括学生的奖励评比和奖学金评审的组织等工作;负责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包括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的审批、助学贷款的初审等工作;负责违纪违法学生处罚制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包括完善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对违纪违法学生的教育、审查和处理、学生事故处理办法等工作。
六、负责在校学生大型活动计划的制定、组织及实施,管理用好学生各项经费工作。
七、负责全校专兼职学生工作队伍的选拔、培养、配备工作;负责对各系学生工作的量化考评工作,协助各系党政加强对学生工作队伍的工作指导、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
八、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学生各种档案文件的分类、归档和保管等工作。
九、负责在校学生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工作,绘制、上报各种表格。
十、负责校友录信息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
十一、负责国旗班的选拔、训练和组织升旗仪式工作。
十二、负责特殊时期学生的教育、管理以及学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三、负责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及其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咨询室、心理测试等工作。
十四、负责开辟和管理有助于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的服务项目,包括学生勤工助学指导和服务、心理咨询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等工作。
十五、负责学生公寓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小型维修、公寓资源开发利用及其浆洗房的管理。
十六、负责学生公寓学生寝室的分配、调整和临工聘用、管理、培训工作。
十七、负责开展学生党建和德育工作。
十八、协调团委、学生会开展校园文化、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工作。
十九、负责学生工作部(处)网页建设工作。
二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