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关于举办第十届大学生艺术节暨第二十一届“移动4G”杯校园歌手大赛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7年02月21日 文章点击数:1922 【打印】
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四川文理学院第十届大学生艺术节暨参加四川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节展演活动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为进一步丰富学生文化生活,繁荣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推进学校美育工作,全面提升“三心四能五复合”的人才培养质量,特举办第二十一届“移动4G”杯校园歌手大赛评选活动。
一、评选事项
(一)参选对象: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竞选方式: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每轮比赛每人选唱一首歌曲。
(三)主持人、评委确定及评选办法
1、由学生处公开招聘,择优选出主持人;
2、由学生处聘请音演学院专业老师组成评委团。
二、奖项设置
好声音冠、亚、季军各一名,获奖者将推荐参加第三届校园好声音四川赛区选拔赛;“优秀歌手”数名并分别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三、报名时间
2月20日——2月28日
四、报名方式
凭学生证到各学院文娱部长处报名,认真填写报名表,并将伴奏交于文娱部长,待比赛当天凭参赛号参加比赛。
五、竞赛日程及地点
(1)初赛3月1日——3月3日 莲湖校区音乐演播厅、南坝校区食堂三楼
(2)复赛3月15日——3月17日 莲湖校区音乐演播厅
(3)决赛4月27日(暂定)莲湖校区音乐广场
六、参赛要求
1、所选歌曲内容积极、健康向上,文明参赛;
2、参赛人员着装美观、整洁、大方、台风端正;
3、比赛时可采用独唱、重唱和组合,可以有伴舞;
4、参赛选手须自备歌曲伴奏音乐;
5、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大赛的规章制度,赛后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演出。
七、评分办法
根据曲目难度,音准、音色、节奏、台风、服装、声音的和谐及现场实际演唱效果等方面综合评分。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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