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等院校美术专业考试期间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6年11月29日 文章点击数:2283 【打印】
校内各二级学院:
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等院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将于2016年12月3日、4日在我校莲湖校区进行,为营造文明有序的校园氛围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展现良好的学校师生形象,特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组织实施落实。
一、认真做好学生文明行为的教育管理,杜绝校园不文明行为的发生,特别是校内公共场所、教室、图书馆、公寓等人口较密集场地的文明行为规范。
二、经与后勤协调,美术考试期间所有食堂的午餐供餐时间提前至11时,请在校学生发扬主人翁精神,根据实际情况错开就餐高峰,尽量在考试结束之前(12时考试结束)就餐,避免食堂拥挤,使同学们用餐不便。
三、美术考试期间,学生工作部(处)将加大对校园及公寓周边环境的督导检查以及对于违规学生的查处力度。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