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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选调200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08年11月11日 文章点击数:2885 【打印】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事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选调2009年应届优秀
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的通知
 
各市(州)委组织部、各有关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就业处):
    现将《四川省选调200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 川 省 人 事 厅
                                                                                         2008年11月7日
 
四川省选调200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着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组部关于选调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省2009年继续开展从高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重点为推进灾后重建和“两个加快”培养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为各级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骨干。现将四川省面向全国普通高校选调200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2009年度全省选调数量为1000名(分地区选调数量详见附件一)。
二、选调范围
(一)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在四川基层服务期满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在四川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相应放宽2周岁;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作风正派,有吃苦奉献精神,有发展潜力,事业心、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四)学习成绩优良,获得相应学制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班委及以上任职满一年及以上的学生干部,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报考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地区(以下简称“三州”)的考生前两项条件可放宽为:班委以上学生干部,或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
    截止2008年年底,在四川服务期满具备基本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经组织推荐)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和西部计划志愿者;
(六)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具有到报考地区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能报考。
四、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考录。
(一)报名推荐
1.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4日至21日。
2. 报名方式:考生报名全部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进行,报名网址: http://www.scpta.gov.cn。进入后选择“注册”报名,填报个人资料,资料填写完整方为有效(填报要求见附件三)。考生需自行打印《四川省2009年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附件二)一式三份,16k纸张,双面打印,如无彩打须贴近期1吋彩色免冠照片,送交学校院系、就业主管部门和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送省人事厅审核盖章、西部计划志愿者送团省委审核盖章),作为学校、省人事厅、团省委推荐审核和市(州)委组织部面试资格复审、考察录用的依据。
3. 填报志愿:考生按县(市、区)需求计划填报志愿,每名考生限填报一个志愿。考录将按照填报志愿分县(市、区)进行。
4.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从报名之日开始至报名结束。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本地区考生的资格初审,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网上确认。资格审查须在2008年11月23日前完成。高校应届毕业生由学生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相关部门负责推荐审核,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由省人事厅负责推荐审核,西部计划志愿者由团省委负责推荐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发现资格不符者即时取消,考生不按条件报考或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5. 缴纳报名费及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即可缴费,考生需在11月25日前完成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考生于2008年12月3-6日在网上打印准考证。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25%。以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08年12月7日在成都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到网上确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三支一扶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州地区生源报考三州的考生,享受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5分的优惠政策,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
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考生,在报考重灾县(市、区)职位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其他县(市、区)职位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重灾县(市、区)指:汶川县、北川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广元市元坝区、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等由国家有关部委明确的39个县(市、区)。
三州生源报考三州的和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2008年12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原件报送四川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笔试成绩于2009年1月4日在网上公布。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1月6日前网上申请查分,1月9日网上公布查分结果。
查分结束后,分县(市、区)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于2009年1月15日在各市(州)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1月14日分市(州)由市(州)委组织部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的考生须携带经学校或省人事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或团省委(西部计划志愿者)推荐审定的《四川省2009年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党员、三好学生、学生干部等相关证书原件,资料不齐、条件不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方式:面试由各市(州)委组织部统一集中组织,按照结构化面试规程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面试考察结束后,分县(市、区)根据选调名额1:1.3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公示
体检由各市(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进行。体检标准执行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时间安排在面试结束后集中进行。体检合格,由省委组织部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志愿服务地)、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并公布市(州)委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
(五)确定拟录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结束,由市(州)委组织部在2009年3月底前与高校签订就业协议,明确工作单位。由省委组织部统一下发拟录通知。
(六)报到安置
拟录用的2009年度选调生,在2009年7月15日前(按各市(州)具体通知时间)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到被录用市(州)报到,参加各市(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拟录人选,其就业协议自动解除,录用取消。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该职位的录用名额不再递补。
2009年选调生安置到有编制空缺的乡镇(街道)机关工作。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安置到县(市、区)级机关工作,2年内下派到基层工作1至2年;直接分配到乡镇、街道机关工作的,2年内无特殊情况,不得调入上级机关工作。
选调生到用人单位工作后,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选调生一经录用,列入公务员管理序列,具有公务员身份。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
五、档案转递、组织关系接转和户口迁移
档案转递。由各高校及时将其档案转递到选调生所去的县(市、区)委组织部。
组织关系接转。党、团组织关系直接转到选调生所去的县(市、区)。
户口迁移。考生的户口迁移到其具体的工作单位所在地。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各用人单位设立考录监督小组,并在网上公布监督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向市(州)委组织部和有关工作人员咨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七、咨询监督及联系方式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28-86740101、028-86740202、028-86740303、028-86602876;
资格审查及网络缴费咨询电话:028-86514038;
各市(州)委组织部联系电话见附件四;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咨询监督电话:028-86602040、86602876,传真:028-86602760,电子邮箱:scxds@163.com,通信地址:成都市商业街16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507房间),邮编:610012。
本简章可以在四川省委组织部共产党人网站(www.gcdr.gov.cn)、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查询。
 
附: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 川 省 人 事 厅
                                                                                          2008年11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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