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开展第十届“11•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6年11月08日 文章点击数:2590 【打印】
各二级学院:
青年期是人生的黄金时期,不仅生理成熟,而且智力和个性的发展也逐渐达到成熟。为倡导青年学生关注心理健康,了解心理健康知识,感悟生活,获得心理成长。我校将开展第十届“11·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活动主题为“感悟心灵,青春同行”。各二级学院应紧密围绕活动主题,积极组织、认真开展相关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感悟心灵 青春同行
二、主办单位 学生工作部(处)
三、承办部门 心理健康与发展中心、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
四、活动时间 20016年11月22日-11月29日
五、活动内容
(一)第四届心理情景剧比赛(已另行通知)
(二)新生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已另行通知)
(三)主题班会
各学院紧紧围绕“感悟心灵 青春同行”展开讨论和开展活动。
(四)上报2016级班级心理委员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素质,提升心理服务质量,请各学院上报2016级班级心理委员。
1、报送人数
每班推选心理委员2名(原则上男女各一名,人数少于或等于30人的班级上报心理委员1名)。
2、选拔条件
(1)对心理学感兴趣,热心助人,有和谐的人际关系;
(2)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有强烈的服务意识;
(3)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语言表达能力强;
(4)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保守秘密,有强烈的责任心。
(5)心理委员上岗后一律参加心理健康与发展中心的培训,心理委员原则上任期为3年或4年(本科4年,专科3年),期间不再变动。
3、选拔程序
各二级学院上报《班级心理委员登记表》,并将《班级心理委员登记表》电子表格发送到fhxyzz@126.com,纸质文件(盖章)报送到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与发展中心办公室(新校区教学楼104室)。
4、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
(五)新生班级心理委员培训
1培训安排
新生心理委员培训日程安排 | |||||
场次 |
时 间 |
培训主题 |
地 点 |
参与人员 |
主讲人 |
1 |
11月21日(周一)晚7点至9点 |
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整体概况及心理委员的职责 |
莲湖校区教学楼113 |
心理委员等 |
欧胜虎 |
2 |
11月22日(周二)晚7点至9点 |
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 |
莲湖校区教学楼113 |
心理委员等 |
欧胜虎 |
3、培训对象及培训名单确认
(1)培训对象:二级心理辅导站未参加过培训的学生成员、2016级全体班级心理委员、新进朋辈心理咨询员。
(2)培训名单报送:请将附件2“心理委员培训确认名单”于11月17日前以院系为单位,以电子版发至fhxyzz@126.com,标题为“XX学院心委培训名册”。
六、 活动总结
第十届“11•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认真收存资料,深入总结,于2016年12月6日前将总结(需盖章)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与发展中心(莲湖校区教学楼104室)。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日
2016级班级心理委员登记表2016班级心理委员登记表.xls
2016年心理委员参训人员确认名单2016 心理委员参训人员确认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