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军政训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08年10月06日 文章点击数:1224 【打印】
川文理学〔2008〕49号
四川文理学院
关于表彰军政训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
决 定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加强在普通高校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国防教育,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和造就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素质人才,学院决定对2008级学生进行为期10天的军政训练。在本次军政训练过程中,广大官兵和有关部门的同志按照“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要求,及早谋划,精心组织,刻苦训练,严格要求,紧密协作,以勇敢顽强的意志和坚忍不拔的精神,圆满完成了训练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并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学院决定对一连等6个军政训练先进集体、吴辉兵等8名军政训练先进个人、邓力等507名军政训练优秀学员予以表彰。(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英勇拼搏、敢于胜利的的精神,百尺竿头,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学生 军训 表彰 决定
四川文理学院办公室 2008年9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