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冬季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5年12月03日 文章点击数:1949 【打印】
各二级学院:
冬季天气寒冷,气候干燥,是校园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冬季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公寓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学生公寓是学生休息、生活和学习的主要场所,也是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多发区域。近阶段,各二级学院在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学生公寓的安全检查力度,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公寓安全稳定。
1、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作息时间,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禁止学生晚出集会或在公寓内酗酒,避免因晚归、酗酒引发打架斗殴事件。
2、教育学生提高宿舍防盗意识,妥善保管个人物品,离开宿舍时要做到关窗锁门,不随意外借本宿舍钥匙,不得留宿他人。
3、加强对学生宿舍使用违规电器的查处力度,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私拉乱接点线和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提高防火安全意识。
4、教育学生提高警惕,禁止学生公寓内的校外推销行为,避免学生陷入非法推销、传销组织。
5、加大对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现象的检查力度,对晚归学生进行登记,晚上超过12点未归宿的同学,必须要电话联系上学生,了解学生去向,催促学生回校。
二、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11月份,学生处已对已对我校各年级校外住宿学生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排、清查,各二级学院一定要重视对这一部分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1、对于未履行相关手续,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的学生要加强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搬回学生公寓居住。如拒不执行有关规定,视情况对照学生处分办法严肃处理。
2、要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建立准确规范的登记档案和切实可行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掌握校外住宿学生的思想动态,随时掌握学生的动向,防止学生发生安全事故。
三、 加强学生外出安全教育管理
针对近期学生外出实习、联系工作等增多的情况,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外出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1、严格执行并控制学生请假,严禁学生以外出实习、联系工作为名请假离校,若发现学生不假离校,应立即与学生家长联系,查明原因,核实情况,并进行相应处理。
2、严格实行学生外出活动审批登记制度,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以班级、团支部、学生会、各级学生协会等学生组织名义组织集体外出活动。
3、建立外出学生登记制度,随时掌握学生动向,同时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外出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好人身安全,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季节转换较易引起学生情绪波动。各二级学院要结合“11•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周的主题和学生实际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1、通过心理主题班会、心理咨询、团体辅导及素质拓展等途径,为学生排忧解难,化解压力,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及发展。
2、要结合学生心理普测报告反馈情况,充分发挥二级心理辅导站的功能,密切关注心理问题学生动态,引导他们树立积极健康的心态。
3、要积极关注特殊群体学生的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帮助他们以正确的心态面对学习生活中的困难,确保特殊群体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稳定。
五、做好美术联考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12月5日、6日将在莲湖校区进行美术联考。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相关教育管理工作。
1、要教育学生在考试进行期间自觉维护校园秩序,严禁以各种方式进入考场教室,或在考场附近进行推销宣传活动。
2、教育学生(美术专业)不要做枪手,或为他人寻找枪手参与替考和其它考试作弊行为,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告知学生在考试期间尽量错峰用餐,避免造成学生食堂的拥堵,引发安全事故。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1月30日
冬季天气寒冷,气候干燥,是校园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冬季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公寓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学生公寓是学生休息、生活和学习的主要场所,也是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多发区域。近阶段,各二级学院在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学生公寓的安全检查力度,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公寓安全稳定。
1、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作息时间,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禁止学生晚出集会或在公寓内酗酒,避免因晚归、酗酒引发打架斗殴事件。
2、教育学生提高宿舍防盗意识,妥善保管个人物品,离开宿舍时要做到关窗锁门,不随意外借本宿舍钥匙,不得留宿他人。
3、加强对学生宿舍使用违规电器的查处力度,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私拉乱接点线和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提高防火安全意识。
4、教育学生提高警惕,禁止学生公寓内的校外推销行为,避免学生陷入非法推销、传销组织。
5、加大对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现象的检查力度,对晚归学生进行登记,晚上超过12点未归宿的同学,必须要电话联系上学生,了解学生去向,催促学生回校。
二、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11月份,学生处已对已对我校各年级校外住宿学生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排、清查,各二级学院一定要重视对这一部分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1、对于未履行相关手续,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的学生要加强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搬回学生公寓居住。如拒不执行有关规定,视情况对照学生处分办法严肃处理。
2、要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建立准确规范的登记档案和切实可行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掌握校外住宿学生的思想动态,随时掌握学生的动向,防止学生发生安全事故。
三、 加强学生外出安全教育管理
针对近期学生外出实习、联系工作等增多的情况,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外出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1、严格执行并控制学生请假,严禁学生以外出实习、联系工作为名请假离校,若发现学生不假离校,应立即与学生家长联系,查明原因,核实情况,并进行相应处理。
2、严格实行学生外出活动审批登记制度,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以班级、团支部、学生会、各级学生协会等学生组织名义组织集体外出活动。
3、建立外出学生登记制度,随时掌握学生动向,同时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外出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好人身安全,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季节转换较易引起学生情绪波动。各二级学院要结合“11•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周的主题和学生实际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1、通过心理主题班会、心理咨询、团体辅导及素质拓展等途径,为学生排忧解难,化解压力,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及发展。
2、要结合学生心理普测报告反馈情况,充分发挥二级心理辅导站的功能,密切关注心理问题学生动态,引导他们树立积极健康的心态。
3、要积极关注特殊群体学生的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帮助他们以正确的心态面对学习生活中的困难,确保特殊群体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稳定。
五、做好美术联考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12月5日、6日将在莲湖校区进行美术联考。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相关教育管理工作。
1、要教育学生在考试进行期间自觉维护校园秩序,严禁以各种方式进入考场教室,或在考场附近进行推销宣传活动。
2、教育学生(美术专业)不要做枪手,或为他人寻找枪手参与替考和其它考试作弊行为,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告知学生在考试期间尽量错峰用餐,避免造成学生食堂的拥堵,引发安全事故。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