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公示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5年11月23日 文章点击数:2635 【打印】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并形成制度的通知》和《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各学院推荐,学生工作(处)考察,现将2016届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真实署名的书面意见,于11月28日前将意见反馈到纪委(2790018)、学生工作部(处)(2790024、2790025)。
附件:
2016年校优大公示.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1月23日
附件: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