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关于上报2015级班级心理委员及寝室心理信息员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5年09月16日 文章点击数:1895 【打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加强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建设,健全心理危机预警机制,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素质,提高心理服务效率,请各学院上报2015级班级心理委员及寝室心理信息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人数
2015级新生每班推选班级心理委员1名,新生各寝室设置寝室心理信息员1名。
二、选拔条件
1、对心理学感兴趣,热心助人,有和谐的人际关系;
2、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有强烈的服务意识;
3、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语言表达能力强;
4、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保守秘密,有强烈的责任心。
5、心理委员上岗后一律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培训,心理委员原则上任期为3年或4年(本科4年,专科3年),期间不再变动。
三、选拔程序
各二级学院只需上报《班级心理委员登记表》、《寝室心理信息员登记表》(附件1、2)。并将《班级心理委员登记表》、《寝室心理信息员登记表》电子表格发送至fhxyzz@126.com,纸质文件(盖章)报送到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办公室(新校区教学楼104室)。
四、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4日,联系电话:2792525。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9月14日 附件1:班级心理委员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