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毕业典礼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08年06月19日 文章点击数:1931 【打印】
通 知
各教学系:
毕业典礼是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为使2008届毕业典礼工作规范、有序、隆重、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新校区:2008年6月23日8:00-9:30,教学楼126教室;
老校区:2008年6月23日10:00-11:30,学生活动中心。
二、注意事项
1、新校区各系组织80名毕业生代表参会,校优大、省优大必须参会;老校区全体毕业生参会,老校区毕业生待毕业典礼结束后归还凳子。
2、各系辅导员提前在会场外组织整理好本系参会毕业生队伍,并按指定位置就坐(新校区上午7:30在教学楼侧门外集合整队,老校区上午9:30在学生食堂外整队)。
3、并请各系党总支书记或系主任参加毕业典礼。
4、各系辅导员、毕业班主任与毕业生一道参加毕业典礼,并加强会场秩序和纪律。
学 生 处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