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级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7年11月07日 文章点击数:2021 【打印】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班级心理委员的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的作用,更好地开展班级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决定对2017级班级心理委员进行培训,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普及大学阶段有关的心理健康知识,学习助人技能,了解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培养心理危机识别能力。
二、参加人员
全校2017级各班级心理委员
三、日程安排
班级心理委员的系统培训涉及助人技能、常见心理问题及心理危机识别及恋爱、时间管理等大学生相关的心理健康知识,内容多,培训时间长,所以对心理委员的培训分阶段进行,现将第一阶段的培训安排通知如下(后续培训另行通知):
2017级心理委员培训日程安排(第一阶段)
场次 |
时 间 |
培训主题 |
主讲人 |
地点 |
1 |
11月9日(周四)晚7点至9点 |
心理委员的职责 |
高琰妮 |
莲湖校区一教学楼113 |
2 |
11月14日(周二)晚7点至9点 |
助人者的沟通技能训练 |
李 灿 |
莲湖校区一教学楼113 |
3 |
11月21日(周二)晚7点至9点 |
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 |
高琰妮 |
莲湖校区一教学楼113 |
4 |
11月23日(周四)晚7点至9点 |
心理危机的识别和干预 |
李 灿 |
莲湖校区一教学楼113 |
1、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并督促2017级班级心理委员参加培训。
2、学员原则上不得缺席。若因学院教学活动确实需要请假,须将盖有学院公章的假条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与发展中心办公室(莲湖校区一教学楼104),经过同意过方可准假。
3、参训学员经过系统培训,通过考核,考核结果合格才具备心理委员上岗资格。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