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5年06月30日 文章点击数:4134 【打印】
根据《凉山州扶贫开发协会关于协助开展凉山籍农村贫困在校大学生捐助工作的函》及在我校201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中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凉山籍、农村生源的2013、2014级中成绩优秀的少数民族学生参加评选,按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经学生处审核,拟推选我校曲木瓦体(201410130136) 肖福玉(201410240618) 鲁伍呷(201411040809)三名同学获2015年凉山州扶贫开发协会资助申报资格。全校师生如有异议,请以真实署名的书面意见,于2015年7月9日以前向学生处办公室反映(2790037、2790024)。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