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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开展首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5年04月23日 文章点击数:4082 【打印】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大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学生资助工作水平,充分挖掘展现我校受助大学生成长成才、拼搏进取的感人事迹,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工作的实际,学校决定开展首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07年以来受国家资助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三、评选申报名额
    各二级学院推荐上报学生1名。
    四、评选程序
    1、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按要求组织初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认真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于2015年5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交至行政楼1005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参评学生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四川文理学院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1);
    (2)个人事迹材料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详细要求见附件2);
    (3)个人相关照片(纸质版和电子版,详细要求见附件2)。
    2、校内评审
    由学生处组织校内专家对各学院推荐学生的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四川文理学院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6名。
    3、成果宣传
    学生处将于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举办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教育大会,对评选出的6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进行宣传展示,并择优推荐1名学生参加第二届“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
    请各
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推荐活动,认真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积极发掘获得国家资助的优秀学生典型,按时保质地完成本次评选推荐工作。
    附件:1、四川文理学院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
         2、学生个人事迹材料、相关照片要求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4月21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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