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开展首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5年04月23日 文章点击数:4639 【打印】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大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学生资助工作水平,充分挖掘展现我校受助大学生成长成才、拼搏进取的感人事迹,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工作的实际,学校决定开展首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07年以来受国家资助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三、评选申报名额
各二级学院推荐上报学生1名。
四、评选程序
1、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按要求组织初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认真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于2015年5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交至行政楼1005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参评学生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四川文理学院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1);
(2)个人事迹材料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详细要求见附件2);
(3)个人相关照片(纸质版和电子版,详细要求见附件2)。
2、校内评审
由学生处组织校内专家对各学院推荐学生的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四川文理学院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6名。
3、成果宣传
学生处将于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举办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教育大会,对评选出的6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进行宣传展示,并择优推荐1名学生参加第二届“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推荐活动,认真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积极发掘获得国家资助的优秀学生典型,按时保质地完成本次评选推荐工作。
附件:1、四川文理学院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
2、学生个人事迹材料、相关照片要求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