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关于成立校风督察队的决定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05年10月09日 文章点击数:3164 【打印】
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关于成立校风督察队的决定
各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努力营造优良的育人环境,形成良好的校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办学品位,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帮助广大同学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成为举止有礼,言行得体的文明大学生。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校园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达师专委〔2005〕19号)的要求,配合学校“升本迎评”工作,学生工作部(处)决定:成立四川文理学院学生校风督察队,负责公共场所中学生的不文明行为、校风、学风的督察工作。
二〇〇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