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08年04月03日 文章点击数:1985 【打印】
各位辅导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2008年清明节我院放假时间为4月4日—4月6日,共三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请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工作。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0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