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2013级学生早操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4年03月19日 文章点击数:2101 【打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健康第一”和“全面发展”的教育指导思想,大力提倡“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现代健康生活理念,在全校营造“人人热爱运动、人人参与锻炼”的良好氛围,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作息习惯,增强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学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出操对象
各二级学院2013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早操时间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6:30起床,6:40开始早操,如遇大风、雾霾、雨雪等恶劣天气可停操。
三、早操地点
南坝校区:运动场、乒乓球场、学术报告厅前、教学楼前
莲湖校区:运动场、篮球场、音乐广场、教学楼正门前、图书馆正门、侧门前
具体场地划分情况见附件1
四、早操内容
统一内容:第九套广播体操
自主内容: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学生的特点组织晨读、晨跑、晨练等其他活动。
五、早操实施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早操,通过召开年级大会、主题班会等形式,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深刻认识到早操的目的、意义及必要性,使学生能够自觉并坚持出早操。
2、各学院要成立由本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早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学生早操实施细则,并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的作用,认真组织实施学校和本学院制定的学生早操实施方案,确保学生早操取得实效。
3、由学生处牵头成立学生早操督导检查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2),负责对各二级学院学生早操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的结果进行及时通报;各二级学院要建立相应的学生早操督查机制,认真做好学生出操的考勤记录,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确因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出早操的学生,应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请假申请,经班主任、辅导员和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
六、奖惩办法
1、学生早操考核检查结果要与学院、班级、个人年度评优选先挂钩。一学年内学生早操出勤率累计6次及以上不足90%的班级,将取消本学年度“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资格;学生个人一学年累计6次及以上无故缺勤早操的,本学年将不再具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先进个人评选资格。
2、学校每学年要对早操出勤率高、组织有力、秩序良好的学院、班级进行评比表彰,表彰比例为30%,对出勤率低、组织不力、秩序混乱的学院给予通报。
本方案自2014年3月25日实施。
附件:1、四川文理学院2013级学生早操场地划分一览表
2、四川文理学院学生早操督导检查小组名单
3、四川文理学院学生早操考勤表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