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关于举办第六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4年03月19日 文章点击数:1844 【打印】
校内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事业的发展,引导广大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培养团队协作精神,营造积极、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经学校体委研究并报经学校同意,决定举办四川文理学院第六届田径运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
2014年4月17日—18日
二、举办地点
莲湖校区运动场
三、比赛组织
1、主办单位:四川文理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承办单位:学生工作部(处)、体育学院、工会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运动会开幕式、闭幕式等组织和协调工作。
体育学院负责运动会竞赛报名和相关竞赛组织工作。
工会负责教职工报名和参赛等相关组织工作。
3、协办单位:党委宣传部、教务处、保卫处、团委、后勤服务集团、二级学院。
党委宣传部负责运动会的宣传报道工作和运动会现场的新闻播音和竞赛项目主持等相关工作。
教务处负责运动会期间相关教学活动的调整工作。
保卫处负责运动会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维持赛场内外的秩序,确保参赛师生的人身安全,严防意外事件发生。
团委负责运动会开幕式引领礼仪、会场礼仪、护旗礼仪人员的组织和相关工作的开展。
后勤服务集团负责运动会期间相关后勤保障工作,确保运动会工作的各项需要。
二级学院负责所在学院参赛人员的选拔、报名、开幕式和参赛的组织工作以及非参赛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四、开幕式入场要求
1、运动会开幕式时间:2014年4月17日08:30(暂定)
2、运动会开幕式彩排于2014年4月16日14:30在莲湖校区运动场进行,请相关学院和部门做好组织准备工作。
3、各二级学院运动员代表队须按照8×8组成64人的入场方队,统一着装,在领队和院旗手的引领下依次入场。
4、各二级学院运动员代表队入场通过主席台可行进展示,不做停留表演。入场式结束后,进行首届大学生排舞比赛决赛。
各有关部门、二级学院要对运动会高度重视,本着“节俭、隆重、热烈、团结”的原则,在学校体委的统一部署下,加强协调,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安全,把本届运动会办成一次高质量、高水平的学校体育盛会。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四川文理学院第六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四川文理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