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主页 旧版入口
 
 
我校第十四届田径运动会开幕
躬耕教坛 强国有我
学校在四川省第十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喜获佳绩
资讯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中心 >>资讯通知>>正文

关于开展第七届“11•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3年10月31日 文章点击数:2400 【打印】

关于开展第七届“11•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营造人人关心心理健康的氛围,倡导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促使大学生增强自我理解,掌握必要的心理调适方法,接纳自我,超越自我。我校将举办第七届“11•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将开展为期一周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期望同学们踊跃参加,积极投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理解 悦纳 超越 
   二、主办单位   学生工作部(处) 
   三、承办单位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四、活动时间   2013年11月23日——11月30日 
   五、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2013年度心理健康工作学生干部专题培训会
    1、培训目的:为促进我院大学生全面发展,完善大学生人格,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意识,提高心理骨干学生的工作能力,增强其服务与自我保护意识。现决定举办我校心理健康工作学生干部专题培训会,心理健康工作学生干部主要包括各二级学院选拔的班级心理委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选拔的朋辈心理咨询员。
    为提高培训效果,心理委员培训集中于周末(11月9日、10日两天)进行。并根据工作层次需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长期、定时开展朋辈心理咨询员个人成长及工作能力的团体辅导活动。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心理健康工作学生干部参会,严格考勤,不得请假、缺席。
    2、培训主题:学生干部的心灵成长与工作能力的提升
    3、培训对象:2013级班级心理委员、朋辈心理咨询员
    4、培训时间:2013年11月9日、10日
    5、培训主讲教师: 李灿,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欧胜虎,助理研究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6、培训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二)我为《心理健康报》投稿
    《心理健康报》是校园心理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同学们倾吐心声、宣泄感情的优秀平台,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外交流的崭新窗口。为真正发挥我院《心理健康报》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的作用,为切实把它办成同学们自己的报纸,现倡议同学们积极为第14期《心理健康报》投稿,报纸主题为“时间管理”。 
   投稿要求:1、文章内容要求积极健康,标题自拟,主题为“时间管理”相关内容即可。字数800字左右为宜。文章末尾务必写上作者姓名、班级、电话等信息。每班至少交五篇原创稿件。
    各班心理委员将稿件交至心理干事,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请心理干事于11月28日下午5点前将电子文档用U盘拷贝到莲湖校区行政楼1005办公室,同时交纸质稿件一份。【电子文档要求:题目,宋体三号字;正文,宋体五号字,1.5倍行距】。
  
  (三)主题班会
    认识自我,接纳自我,能体验到自己存在的价值,乐观自信,这样的人才能超越原来的自己,能用信任、友爱、宽容、尊重的态度与人相处,能分享、接受、给予爱和友谊,能与他人同心协力。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紧密围绕“理解、悦纳、超越”主题开展班会等班团活动。
   (四)心理讲座(两场)(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3)
    针对当前大学生心理共同问题,帮助学生增强自我的了解,接纳自我,超越自我。
   
(五)现场心理咨询及测试(两场)
    我们心理的困惑、难解的心结,就像人感冒生病一样,它需要及时解决与疏导,通过心理测试与辅导,我们可以更加了解自我,悦纳自我,从而不断完善与超越自我。
   
(六)心理电影展播(两场)
    优秀的电影,不仅是艺术的展示,也是心理的展示,是演员与观众的心灵互动。在用心观影的时刻,也许你的情感会深受触动,而认知、思想、行为因此也发生有益地改变。
20岁左右的你,真的是活了近一万天,还是只活了一天,却重复了近一万次?本次展播电影为《偷天情缘》(又译为《土拨鼠之日》),相信会给您带来新的感受和启示。
    (七)心理健康知识宣传
     1、宣传展板:莲湖校区各系自行设计手工制作展板一个;老校区各系制作专题黑板报。展板统一竖式设计,版面规格约为1.2×2.4米,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并能体现各二级学院专业特色。
    2、宣传标语和心理健康知识资料:各系悬挂手写标语1幅,标语内容由学生处提供(见附件2),心理健康知识资料由学生处提供并发放。
    3、心理漫画展:各系绘制15幅,统一用A2纸,由学生处统一提供纸张。
    注意事项:标语及漫画在2013年11月25日上午10:00前悬挂校园主干道两侧(遇雨延后),展板置于教学楼侧门,并持续到11月28日。 

   六、 活动总结
    第七届“11•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认真收存资料,深入总结,于2013年12月5日前将总结(需盖章)交至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行政楼1005办公室。 


 
附件:第七届“11.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安排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二0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学校首页 党办校办 武装保卫部
团委 教务处 计财处
招生就业处 科技处 图书馆
学生处微信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519号 邮编:635000 联系电话:0818-2790092 Copyright @ 2018 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 后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