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校园文明督导队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3年09月28日 文章点击数:21952 【打印】
一、招新目的:
为了加强校园文明建设,培养学生自力更生、勤俭节约的思想,保持和发扬勤工助学的优良作风,学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秉承“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全心全意为社会服务”的宗旨,为学生提供了展示自我服务、锻炼自我、完善自我的平台——校园文明督导队。
二、岗位及名额
校园文明督导队员15名
三、招新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工作踏实,有一定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能吃苦耐劳,恪于职守。
2、自我要求严格,认真负责,坚持原则。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恰当地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服从组织安排。
5、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四、岗位职责
(一)校园文明和校风督导的重点
1、乱泼脏水,乱倒垃圾、饭菜,乱抛纸屑、瓜果皮、随地吐痰或其它影响校园整洁的行为;
2、在教室、图书馆、会议场所或其它公共场所穿背心、短裤、拖鞋、赤身或其他衣冠不整行为;
3、对校外来客、校内教职工及长者,语言、行为举止不恭,或行为有违基本礼貌要求的行为;
4、不遵守作息时间,在休息时间从事影响他人的文体及其它活动的行为;
5、在餐厅、食堂、宿舍、教学楼或校内其它公共场所哄闹、抛砸乱敲物品,大喊大叫,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6、故意损坏公物或在公物上乱写、乱画、乱刻;践踏校园草坪,破坏校园花草、树木的行为;
7、男女在公共场所交往不文明的行为;
8、将早餐、零食带入教学楼的行为;
9、在校园内公开场合猜拳行令、酗酒失态、聚众打牌、打麻将或赌博的行为;
10、晚归、深夜不归,卫生习惯差的行为。
针对以上校园不文明行为进行文明劝导,对于不听劝阻态度恶劣者的情况进行记录,并向其开具校园不文明行为处理通知单。
(二)工作要求
1、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对《四川文理学院学生文明行为规范》、《四川文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学习,与时俱进。
2、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把同学利益放在首位,维护绝大多数师生的利益。
3、在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中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道德规范。
4、认真负责,不得聚众聊天、打牌、下棋等,对各种违纪违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及时阻止并作好记录,不得徇私舞弊。
5、文明执勤,不得对同学有不文明、不礼貌行为,更不能有谩骂同学或抓扯、打架行为。
6、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收受他人礼物,更不能向他人索要任何物品,同等对待各系同学。
7、严格考勤制度,按时上岗,不得无故缺勤,不得中途脱岗或提前退岗,有事提前请假。
8、持证上岗,上岗期间穿着朴素大方,不能穿奇装异服;夏天,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
9、服从管理,服从安排,对不服从管理,在队内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在全校公告辞退;对于违反校纪校规的按《四川文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分。
10、文明督察队队员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五、待遇
1、一经录用,学生处将对其进行系统培训;
2、享受基本的勤工助学补贴。
六、报名方法
1、由学生处网页(网址:http://xgb.sasu.cn/showinfo.asp?id=2223)下载报名表《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一式两份),据实、详细填好后交辅导员签署意见,于10月15日前交到学院新校区学生处1011办公室。
2、最后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面试、综合考评及录用。
六、咨询方式:
队长王磊 电话号码:18281860141(614141)
QQ号码:1289127431
学生工作部(处)
201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