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关于2013年城乡低保家庭普通大专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3年06月14日 文章点击数:3933 【打印】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帮扶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对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的通知》(川财社〔2013〕59号)文件精神,拟对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经学校领导同意,现将我校2013年城乡低保家庭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标准
我校2013年城乡低保家庭普通本专科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800元的求职补贴。
二、发放办法及程序
1、6月17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此文件精神(附后)传达到本学院每一个毕业生,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按要求及时申报求职补贴。
2、6月20日前,低保家庭毕业生向各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本人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证明材料原件(低保证)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在一页)、家庭户口本复印件(证明本人与低保证户主的关系)、个人银行账号等(所有材料均用A4纸复印)。
3、6月20日,各学院将初审后的申报材料和申请信息表(含电子文档)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
4、6月21日,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则由学校按标准垫付资金先行发放。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立即行动,切实做好接受学生申请和资格审查的具体工作,既要防止遗漏,也要杜绝虚报冒领。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