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2级班级心理委员及寝室心理信息员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2年10月08日 文章点击数:2197 【打印】
关于上报2012级班级心理委员及寝室心理信息员的
通 知
各教学系: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提高学生心理素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心理服务效率,请各系上报2012级心理委员及寝室心理信息员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人数
2012级新生各班推选班级心理委员1名;各寝室设心理信息员1名。
二、选拔条件
1、对心理学感兴趣、热心助人、有和谐的人际关系;
2、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有强烈的服务意识;
3、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语言表达能力强;
4、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保守秘密,有强烈的责任心。
5、心理委员上岗后一律参加培训,任期为3年或4年(本科4年,专科3年),期间不再变动。
三、选拔程序
1、班级心理委员申请人须填写《班级心理委员申请表》(附件1),各系上报《班级心理委员登记表》、《寝室心理信息员登记表》(附件2、3)。
四、报送时间
请各系在2012年10月11日前,将《班级心理委员申请表》及《班级心理委员登记表》、《寝室心理信息员登记表》打印稿报送到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行政楼1005室),将电子表格上传至学生处综合管理网络系统。联系电话:2790037。
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