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教育大会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2年02月23日 文章点击数:1149 【打印】
2012年2月21日,学生工作部(处)在莲湖校区教学大楼113教室召开了获得2010-2011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教育大会,学生工作部(处)副处长毛玲老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唐炜老师、各系辅导员及全体获奖学生参加了大会。大会由学生工作部(处)毛玲副处长主持。
会上,毛玲副处长介绍了国家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目的及意义,从学院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宣传、评选、调研、核实、公示、发放教育、候选人跟踪教育及家校联系等系列工作向在座同学做了详细介绍。她指出:学生公寓内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时有发生;部分学生不注重自身修养,文明行为习惯差;学生党员、干部及获奖学生正义感差,对部分同学的违规行为不及时加以制止;部分学生生活习惯不良,晚归情况严重。因此,她告诫获奖学生要珍惜荣誉,弘扬正气,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责任,学会感恩,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人共同进步;要继续发扬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毛玲副处长欢迎同学们有任何问题时能及时通过正规渠道向学生处反映情况,同时结合创先争优、校风学风建设活动,倡导获奖学生在16届校园歌手大赛、学院田径运动会、寝室文化节等活动中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此外,毛玲副处长进一步强调了同学们的安全问题,她要求:一是外出活动一定要严格履行请假制度,认真办理请假手续;二是外出一定要乘坐正规运营车辆,严禁乘坐私家车、三轮车、摩托车等非运营车辆;三是严禁在寝室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四是要密切关注食品安全,外出就餐特别要注意就餐环境;五是要注意寝室财产安全,务必要关好照明灯、门窗方可离开寝室;六是要严格遵守学院寝室管理规定,按时就寝。
最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唐炜老师告诫在座获奖学生要珍惜荣誉,带动他人,充分发挥自律、自爱及榜样作用,以带动更多的人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积极投身到学院校风、学风建设活动中来,为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合格评估贡献自己的力量。(学生通讯员 张哲逊)
会上,毛玲副处长介绍了国家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目的及意义,从学院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宣传、评选、调研、核实、公示、发放教育、候选人跟踪教育及家校联系等系列工作向在座同学做了详细介绍。她指出:学生公寓内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时有发生;部分学生不注重自身修养,文明行为习惯差;学生党员、干部及获奖学生正义感差,对部分同学的违规行为不及时加以制止;部分学生生活习惯不良,晚归情况严重。因此,她告诫获奖学生要珍惜荣誉,弘扬正气,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责任,学会感恩,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人共同进步;要继续发扬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毛玲副处长欢迎同学们有任何问题时能及时通过正规渠道向学生处反映情况,同时结合创先争优、校风学风建设活动,倡导获奖学生在16届校园歌手大赛、学院田径运动会、寝室文化节等活动中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此外,毛玲副处长进一步强调了同学们的安全问题,她要求:一是外出活动一定要严格履行请假制度,认真办理请假手续;二是外出一定要乘坐正规运营车辆,严禁乘坐私家车、三轮车、摩托车等非运营车辆;三是严禁在寝室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四是要密切关注食品安全,外出就餐特别要注意就餐环境;五是要注意寝室财产安全,务必要关好照明灯、门窗方可离开寝室;六是要严格遵守学院寝室管理规定,按时就寝。
最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唐炜老师告诫在座获奖学生要珍惜荣誉,带动他人,充分发挥自律、自爱及榜样作用,以带动更多的人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积极投身到学院校风、学风建设活动中来,为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合格评估贡献自己的力量。(学生通讯员 张哲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