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寝室心理信息员及2011级班级心理委员有关信息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1年11月07日 文章点击数:2033 【打印】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文理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完善学院五级心理健康工作体系,请各系上报寝室心理信息员及2011级心理委员有关信息。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于2011年11月中下旬开展2011级新生班级心理委员培训,请各系认真组织学生参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心理委员及心理信息员个人素质要求:对心理学感兴趣、热心助人、有和谐的人际关系、具有较强的的沟通和表达能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2、各系每寝室设心理信息员一名。
3、2011级新生每班设心理委员一名。
4、各系统计寝室心理信息员及2011级各班心理委员信息,填写表格(见附件1和附件2)于2011年11月10日前将表格上传至学生处综合管理网络系统。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1年11月7日
附件1寝室心理信息员名单 Microsoft Excel 工作表.xls
附件22011级心理委员名单 Microsoft Excel 工作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