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通道”确保贫困生入学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05年08月23日 文章点击数:3281 【打印】
通知指出,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十分关注高等学校贫困家庭学生问题,要求把做好资助高等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工作,作为关系到数以百万计贫困家庭学生学业的重大工作,切实抓好。各地区、各部门、各高等学校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组织好、落实好这项工作。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已经初步建立起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政策的国家助学体系。尤其是去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原有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机制、风险防范、组织领导等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从当前的实际执行情况看,工作初见成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贫困家庭学生和贷款合同金额快速增加。各有关地区和高等学校要继续加大力度、加快工作,确保新学期开学后,全面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经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的地区和高等学校也要加快贷款审批和发放进度,让贫困家庭学生能够尽快得到国家助学贷款。
通知要求,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必须认真执行“绿色通道”政策。近年来,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规定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措施予以资助。从几年来的实践看,这项政策对于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新学期开学时,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必须继续执行好这项政策,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新考入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届时,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所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与此同时,各地区、各部门、各高等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做好高等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使这些政策家喻户晓,让全社会能够全面了解国家的资助政策,让每一个贫困家庭学生都能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爱护。通知强调,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在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中,在向已被本校录取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必须同时向每一名学生寄送学校资助政策的有关材料;录取通知书已发的,要向每一名学生补寄,详细介绍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特别是“绿色通道”的政策,让广大新生及其家长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