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关于招聘第三届校园文明督导队员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07年10月08日 文章点击数:2140 【打印】
学生工作部(处)
关于招聘第三届校园文明督导队员的
通 知
各教学系:
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建设和谐校园的意见》(川文理委〔2007〕16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营造优良的育人环境,形成良好的校风和学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办学品位,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帮助广大同学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成为举止有礼,言行得体的文明大学生,经请示学院领导同意,学生工作部(处)研究决定,拟招聘第三批学生工作干事从事校园文明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在校非毕业班学生。
二、招聘人数:30名(新校区20名、老校区10名)。
三、要求:
1、积极上进,热心社会工作且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家庭经济比较困难。
四、招聘程序:
1、本人以书面形式的申请向系上报名;
2、新校区各系择优推荐4名,老校区各系择优推荐3名;
3、学生处综合考评录用。
五、报名时间:即日起到所在系辅导员处报名,各系于2007年10月16日前报学生处。
专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