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07年09月29日 文章点击数:2625 【打印】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07]130号)文件精神,财政部下达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助经费。经过各系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出以下1992名同学,共计金额27888.00元,现将学生名单公示如下,若对受助贫困学生有不同意见,请于9月30日以前到学生处办公室反映。南坝校区电话:2764407、莲湖校区电话:2791644。 学生处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