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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1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1年03月20日 文章点击数:1540 【打印】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1年高校

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和川委发〔2004〕36号文件精神,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形成一批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特点和规律、体现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成果和品牌,不断满足大学生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文化环境,四川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高校征集、评选2011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申报成果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11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也可为近年来开展的校园文化活动。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范围:

    1.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励志教育,引导大学生牢固树立为祖国、为人民、为民族建功立业的远大志向的举措和实践。

    2.突显时代特征、突出学校特色,在新形势下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方法和创新。

    3.不断丰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载体,抓住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要节庆日等契机,深入挖掘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广泛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教育活动的做法和经验。

    4.大力拓展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新阵地,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提高利用网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探索和成果。

    5.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高校校园文化活动,推进高雅艺术和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的过程和亮点。

    6. 其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二、申报要求

    各普通本科院校限报2项,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学院限报1项。申报截止时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各若干名,并从中择优推荐报送部分项目参加教育部评选。申报成果需要提供3000-5000字的文字材料一式五份,包括工作的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并填写《2010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同时,将文字材料和申报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szc610041@163.com

    联系人:谢亮冯 联系电话:028-86111091

    地址:成都市陕西街26号四川省教育厅宣传思想工作处

    邮编:610041
 
附件:2011年高校校园文化成果申报表.doc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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