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移动杯”第十五届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1年03月04日 文章点击数:2345 【打印】
各系、校内有关部门:
为活跃校园文化,充分展示当代青年大学生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良好精神面貌,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进一步推动我院第八届大学生艺术节工作,特举办四川文理学院“移动杯”第十五届校园歌手大赛。
一、大赛事项
(一)参赛对象 在校学生,分专业组和业余组报名参赛
(二)竞赛方式 竞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每轮比赛每人选唱一首歌曲
(三)主持人、评委确定及评选办法
1、由学生处公开招聘,择优选出主持人;
2 、由学生处聘请音乐系专业老师和赞助单位领导组成评委团。
二、奖项设置
1、专业组:一等奖1名,奖金5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0元;三等奖4名。
业余组:一等奖1名,奖金50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200.00元;三等奖6名。
2、人气之星1名
为让广大学生积极参与活动,决赛名单确定后,将在学生处网站上开展网络投票互动活动,在校学生可登陆 学生处网页,积极为自己喜欢的选手投票,根据场外的支持率,在决赛现场开奖评选出人气之星。
校园歌手大赛投票网址:http://xgb.sasu.cn/院学生处网址
3、舞台之星专业组、业余组各1名
在决赛现场先由评委评出专业组、业余组舞台之星候选人各2名,再由大众评审团对候选人投票开奖最终评选出舞台之星。大众评审团由各系推荐2名学生代表,移动公司推荐7位代表,共35人组成大众评审团。
三、报名时间
3月4日——3月10日
四、报名方式
凭学生证到各系文娱部长处报名,认真填写好报名表,凭参赛号参加比赛。(文娱部长于3月14日前,将各系报名表及音乐伴奏按照报名表顺序排列好,拷贝到学生处1011办公室邓婧老师处。)
五、竞赛日程及地点
(1)初赛 3月21日——3月25日 新校区126教室
(2)复赛 4月2日——4月3日 新校区126教室
(3)现场互动拉票演唱会 4月15日 地点待定
(4)决赛 4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六、参赛要求
1、所选歌曲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2、参赛人员着装美观、整洁、大方、台风端正;
3、比赛时可采用重唱、伴舞、校园原创音乐、组合等多种形式;
4、参赛选手须自备歌曲伴奏音乐;
5、文明参赛、文明参观、公平评判;
6、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大赛的规章制度,赛后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演出。
七、评分办法
根据曲目难度,处理、配合、音准、音色、节奏、台风、服装、声音的和谐及现场实际演唱效果等方面综合评分。
报名表附后
学生工作部(处)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