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助学金、临时价格补贴的发放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0年12月28日 文章点击数:4880 【打印】
国家助学金、临时价格补贴将于2011年1月5日-1月10日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 省民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向我省家庭经困难对象发放临价格补贴的通知》(川财办[2010]39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80.00元。临时价格将于2011年1月5日-1月10日自动加入学生饭卡,请各位同学及时核查,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学院后勤服务中心财务处。
2、国家助学金请获助学生于2011年1月5日-1月10日携带本人学生证到学院服务中心财务处加卡,请同学们按照规定的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将于2011年1月11日将未领取的资金结转。
学生处
2010年12月28日
1、根据《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 省民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向我省家庭经困难对象发放临价格补贴的通知》(川财办[2010]39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80.00元。临时价格将于2011年1月5日-1月10日自动加入学生饭卡,请各位同学及时核查,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学院后勤服务中心财务处。
2、国家助学金请获助学生于2011年1月5日-1月10日携带本人学生证到学院服务中心财务处加卡,请同学们按照规定的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将于2011年1月11日将未领取的资金结转。
学生处
201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