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五一”长假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07年04月25日 文章点击数:2345 【打印】
学生工作部(处) 保 卫 处
关于加强“五一”长假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教学系:
接学院办公室通知:今年“五一”节放假7天,即5月1日—7日放假。5
月8日正式行课,其中,将4月28日、4月29日两个公休日分别调至5月4日、
7日休息,4月28日补上5月4日(星期五)的课、4月29日补上5月7日(星期
一)的课。4月30日照常上课(班)。为了做好“五一”长假的各项组织工
作,使全校学生过一个健康、文明、祥和、欢乐的节日,现将“五一”期
间学生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五一”放假时间:5月1日至5月7日。学生在4月30日下午完成教
学任务后方可离校,5月7日晚各班召开班会,清点人数。
2、各系在放假前要组织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对所有学生寝
室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要引导学生在回家途中务必
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学校将对全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3、对欠费学生要通知其利用探亲的机会筹集款项,尽早缴清欠费。
4、各系应要求所有离校度假的学生办理请假手续,严格考勤,学生不
得提前离校。
5、假期期间任何人不得留宿校外人员。要教育学生自觉养成离开宿舍
随手锁门的习惯。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骗等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及
时向学校值班人员报告。
6、在校学生要按学校假期作息时间作息,及时做好宿舍及教室卫生。
各系辅导员、班主任要主动关心留校学生的生活,深入教室、学生公寓了
解情况,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对学生的动态做到心中有数。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保卫 处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