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须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0年06月21日 文章点击数:2294 【打印】
温馨提示:毕业生离校须知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届毕业生请于6月26日下午6:00前离校。
二、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学生处”一栏,应先办理其它部门离校手续后,再到所住楼层管理员处完清手续(清点公物和归还钥匙),凭管理员在“学生处”一栏签字后到指定地点盖章。莲湖校区在学生公寓一舍底楼办理,南坝校区在学生四舍底楼办理。
三、请毕业生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赔偿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钥匙丢失赔偿3元/把。
四、毕业生办理饭卡退卡(学生食堂)和计财处办理手续时间顺序安排如下,其中计财处办理手续请各班班长或团支部书记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
6月23日上午10:00新校区:
体育系10:00-11:00 中文系11:00-12:00 社科系12:00-13:00
外语系13:00-14:00 数财系14:00-15:00 音乐系15:00-16:00
教科系16:00-17:00 管理系17:00-18:00
6月24日上午10:00老校区:
理工系10:00-11:00 化工系11:00-12:00 计科系14:00-15:00
初教系15:00-16:00 美术系16:00-17:00
五、毕业生购买火车票,请到学生处主网 “通知栏”内下载购买半票《证明》(http://xgb.sasu.cn/),根据报到证上的报到地点,认真填写好有关信息后,带上报到证于6月23日下午3:00-6:00集中到学院办公室(莲湖校区行政办公楼办公室)盖章。购票后,请随身保管好购票证明至目的地,以备火车上检查。
六、各位毕业生注意安全,妥善保管财物,文明离校,一路顺风,愉快上岗。
学 生 处
201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