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红十字杯”第二届校园歌手大赛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07年03月21日 文章点击数:1754 【打印】
四川文理学院
举办“红十字杯”第二届校园歌手大赛
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示当代青年大学生精神风貌及青春活力,寻求校企文化结合,让企业文化走进校园,更好地宣传企业形象,以此推动校园文化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全面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特举办四川文理学院第二届“红十字杯”校园歌手大赛。
一、参赛对象
在校学生,分专业组和业余组报名参赛。
二、竞赛方式
竞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每轮比赛每人选唱一首歌曲。
三、奖项设置
根据选手得分由高到低,分别评选出专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业余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为了让广大学生参与活动,大赛从复赛结束后在学生处网站上开展网络投票互动活动,在校学生可登陆学生处的网页积极为自己喜欢的选手投票,根据场外的支持率,在决赛现场开奖评选出人气之星(1名),决赛当晚还将评选出选手之星(专业组、业余组各1名)、舞台之星(专业组、业余组各1名)。
四、评分办法
根据曲目难度,处理、配合、音准、音色、节奏、台风、服装、声音的和谐及现场实际演唱效果等方面综合评分。
五、大赛时间
初赛:3月24日---3月25日14:30新校区126教室
复赛:3月31日---4月1日14:30新校区126教室
决赛选手互动拉票演唱会:
4月15日 地点待定
4月16日 老校区操场
决赛:业余组4月26日19:30 地点待定
专业组4月27日19:30 地点待定
六、大赛要求
1、所选歌曲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以新歌为主)。
2、参赛人员着装美观、整洁、大方、台风端正。
3、比赛时可采用重唱、伴舞、校园原创音乐、组合等多种形式。
4. 参赛选手须自备歌碟,准确提供歌碟声道。
5、文明参赛、文明参观、公平评判。
6、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大赛的规章制度,赛后有义务出席学生处安排的各类演出。
学生工作部(处)
电影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