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广泛开展缅怀祭奠革命先烈活动的 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0年03月29日 文章点击数:1692 【打印】
四川文理学院
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广泛开展缅怀祭奠革命先烈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系、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战略任务,根据中央文明委2010年工作安排和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教育部的部署,今年清明节期间,在全校广泛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引导大学生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为此,通知如下:
一、各系要积极利用各类烈士纪念建筑物和革命战争中重要战役、战斗纪念设施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广泛开展缅怀革命先烈的群众性纪念活动。认真组织广大青年大学生为革命先烈扫墓,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用新中国巨大的建设成就和中国人民崭新的精神风貌告慰先贤,引导大学生不忘传统、开拓进取,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各系要在大学生中开展以缅怀先烈为主题的诗歌朗诵会、主题班会、团组织生活等活动,激励大学生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树立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
三、由中国文明网牵头,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中青网等重点新闻网站将搭建“网上祭先烈”互动平台,请各系发动广大青年学生进行网上祭奠、发表祭奠感言,以表达对先烈的感恩和敬仰。
四、各系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简朴大方的文明祭奠活动,不铺张浪费。
五、各系在活动组织中,精心安排,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出校门活动,必须先申报审批,再出校门。活动过程中,妥善留存图像和文字资料,待活动结束,请上报活动开展情况资料。
学生工作部(处) 团 委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