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七届广播体操比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10年03月18日 文章点击数:1761 【打印】
四川文理学院
关于举办第七届广播体操比赛的通知
各教学系:
为了更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进一步推进我校阳光体育蓬勃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高学生做操质量,展示青年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学校定于2010年4月8日举办第七届广播体操比赛,现将比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0年4月8日
二、比赛地点
莲湖校区田径场
三、参赛对象
全日制学生
四、参赛办法
1、以系为单位组织学生参赛;
2、每队参赛队员80—100名,领队1名;
3、赛前抽签排定比赛顺序。
五、评分办法
总分10分。其中①力度1分(动作刚劲有力);②幅度1分(动作舒展大方);③准确度2分(基本姿态好、动作正确、节拍到位);④熟练性2分(动作连贯、无停顿、漏做);⑤一致性 2分(全队动作整齐划一,与音乐配合和谐);⑥领操员0.5分(指挥无误、动作完美、仪表大方);⑦精神风貌1分(精神振奋、朝气蓬勃、充满喜悦和自信、服装整洁);⑧进退场0.5分 (进退场迅速整齐)。
六、 计分办法
1、比赛成绩以对应名次分值计入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
2、计分方法:第一名36分、第二名34分、第三名33分、第四名32分、第五名31分、第六名30分、第七名29分、第八名28分;第九名27分;第十名26分;第十一名25分;第十二名24分;第十三名23分。
3.凡无故不参加比赛的单位扣除最后团体总分36分,并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4、体育系不列入比赛范围,作为表演单位。
七、比赛要求
1、比赛队形由各参赛队自行编排;
2、各队比赛前由领操员向评委席报告本队参赛人数;
3、由学校统一播放广播体操音乐,每队做一遍;
4、参赛队员着装整齐,穿运动鞋;
5、参赛队要遵守赛场纪律,尊重评委,遵守场地有关规定。
八、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二0一0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