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0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09年12月28日 文章点击数:4106 【打印】
四川文理学院
关于评选2010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院内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学院拟对2010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予以表彰,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0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和比例
参照《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之规定。
三、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和领导。推荐评选优秀毕业生是一项重要的评选工作,各系要高度重视 , 成立由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参加的评优工作小组,以评优为契机,对毕业生进行理想前途和信念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在大学生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评选标准。各系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评选结果公开,要广泛听取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的意见,综合考察,宁缺毋滥。
各系要将初评结果在系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和登记表于2009年1 月8 日前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并附电子文档。学生工作部(处)将各系推荐名单综合审查后公示。
(三)被推荐的优秀大学毕业生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见附件2,打印一式两份)。
附件:1.2010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额。
2 2010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审批表。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