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工作职责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09年10月09日 文章点击数:16216 【打印】
一、负责拟定学院学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缓交和减免、困难补助、各类奖学金及其他专项补助等工作的政策、文件和管理;
二、负责全院勤工助学基金的管理、使用,勤工助学岗位的申请、审核、安排、管理等工作以及勤工助学活动基地的开发与建设,完善扶贫助学体系;
三、负责为借贷学生联系、介绍并集中向贷款银行推荐借款学生,协助贷款银行搞好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核、报批等工作;
四、负责做好“减免学费”、“困难补助”等各类学生资助的申请、审核、发放工作;
五、做好国家助学金和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六、负责国家临时性专项补助、社会捐助的申报、审核、发放工作;
七、负责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调研及确认工作;
八、负责做好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评定等的宣传、咨询工作;
九、负责学生医疗保险宣传、基本信息和日常管理工作。
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负责全院勤工助学基金的管理、使用,勤工助学岗位的申请、审核、安排、管理等工作以及勤工助学活动基地的开发与建设,完善扶贫助学体系;
三、负责为借贷学生联系、介绍并集中向贷款银行推荐借款学生,协助贷款银行搞好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核、报批等工作;
四、负责做好“减免学费”、“困难补助”等各类学生资助的申请、审核、发放工作;
五、做好国家助学金和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六、负责国家临时性专项补助、社会捐助的申报、审核、发放工作;
七、负责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调研及确认工作;
八、负责做好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评定等的宣传、咨询工作;
九、负责学生医疗保险宣传、基本信息和日常管理工作。
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