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通告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表于:2009年09月22日 文章点击数:1143 【打印】
“国庆”即将来临,为保证国庆期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确保师生过上一个“安全、快乐、健康”的节日,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国庆”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庆放假时间安排:十月一日放假一天,从十月二日开始按照正常作息时间行课和休息;国庆期间的假日,将补至寒假提前放假一周。
二、国庆期间除正常放假外,其余时间学生一律不得请假回家或外出。
三、国庆前后,外来人员进出学生公寓必须在安全值班室做好详细登记,所有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外来人员。
四、严禁学生使用违章电器。
五、国庆期间严禁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参与国庆庆祝活动必须经相关部门同意,擅自组织学生外出,学校将追究责任。
六、做好国庆期间清洁卫生,注意饮食安全。
七、切实抓好甲型H1N1防控工作,各寝室坚持继续做好“体温测量日报”制度。
学生工作部(处)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