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关于评定2025-2026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6年09月02日 文章点击数:1205 【打印】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生表彰奖励实施办法》(川文理〔2026〕24 号)文件内容,学校拟评定2025-2026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评选条件和比例
参照《学生表彰奖励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
三、评选要求
(一)学校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评选工作的布置、检查、审核和落实。
(二)初评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学生向其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包括政治思想、学习成绩、发表文章、科研状况,申请奖学金等级等方面情况。
(三)各学院根据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指标提出初评意见,并在本学院内对获奖学生名单及等级张榜公示3天。
(四)各学院于2026年9月16日前将附件2、附件3及公示结果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附件1:/xb/editor/attached/file/20260903/20260903014413_74250.pdf
附件2:/xb/editor/attached/file/20260903/20260903014430_85561.xls
附件3:/xb/editor/attached/file/20260903/20260903014445_37086.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