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关于申报2026-2027学年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6年07月01日 文章点击数:738 【打印】
各部门: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财〔2018〕12号)及《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川文理〔2020〕71号)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6-2027学年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用工时间
2026年10月8日至2027年6月30日
二、岗位类别及酬金标准
本次申报仅面向固定岗位,具体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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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等级 |
每月工作时间 |
酬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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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岗 |
34—40小时 |
5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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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岗 |
27—33小时 |
4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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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岗 |
20—26小时 |
300元/人 |
说明:各设岗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选择岗位等级进行申报。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第一步:线上提交申请(7月1日—7月6日)
1.填写《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表》纸质版(以下简称《申报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于7月2日至6日期间,点击链接:(https://7fhkzujm.jsjform.com/f/i6fxbx),在线提交申请,并将《申报表》电子版上传至该链接指定位置。
第二步:报送纸质材料(截止7月7日)
请于2026年7月7日17: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申报表》报送至新月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第三步:学校审核批准
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最终审批通过的岗位将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后续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发布及双选会时间另行通知,请各部门及时关注。
四、重要注意事项
1.学年内有效,不得随意变更。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岗位申报与核定工作每学年集中开展一次。岗位类型及聘用人员一经审核确定,原则上本学年内不再变动。
2.指定专人负责。各部门须指定一名老师专门负责本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选聘及日常管理工作。在填报时,请将岗位性质、具体要求、工作内容及职责等信息填写完整、清晰,便于学生了解岗位情况。
3.一人一岗。每名学生只能在校内一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上岗,不得重复聘用。
4.原有岗位均需重新申报。 校内现有的勤工助学岗位,如新学期仍需保留,均须按照本通知要求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取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芯芮
联系电话:0818-2797092
办公地址:新月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附件:《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表》/xb/editor/attached/file/20260701/20260701090224_70262.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