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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关于申报2026-2027学年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6年07月01日 文章点击数:738 【打印】

各部门: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财〔2018〕12号)及《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川文理〔2020〕71号)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6-2027学年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用工时间

2026年10月8日至2027年6月30日

二、岗位类别及酬金标准

本次申报仅面向固定岗位,具体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岗位等级

每月工作时间

酬金标准

A岗

34—40小时

500元/人

B岗

27—33小时

400元/人

C岗

20—26小时

300元/人

说明:各设岗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选择岗位等级进行申报。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第一步:线上提交申请(7月1—7月6日)

1.填写《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表》纸质版以下简称《申报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7月2日至6日期间,点击链接:https://7fhkzujm.jsjform.com/f/i6fxbx,在线提交申请,并将申报表电子版上传至该链接指定位置。

第二步:报送纸质材料(截止7月7日)

请于2026年7月7日17: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申报表报送至新月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第三步:学校审核批准

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最终审批通过的岗位将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后续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发布及双选会时间另行通知,请各部门及时关注。

四、重要注意事项

1.学年内有效,不得随意变更。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岗位申报与核定工作每学年集中开展一次。岗位类型及聘用人员一经审核确定,原则上本学年内不再变动。

2.指定专人负责。各部门须指定一名老师专门负责本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选聘及日常管理工作。在填报时,请将岗位性质、具体要求、工作内容及职责等信息填写完整、清晰,便于学生了解岗位情况。

3.一人一岗。每名学生只能在校内一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上岗,不得重复聘用。

4.原有岗位均需重新申报。 校内现有的勤工助学岗位,如新学期仍需保留,均须按照本通知要求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取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芯芮

联系电话:0818-2797092

办公地址:新月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附件:《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表》/xb/editor/attached/file/20260701/20260701090224_70262.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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