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关于评定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4年08月30日 文章点击数:3691 【打印】
各二级学院: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成为具有“三心四能五复合”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四川文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学校拟评定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评选条件和比例
参照《四川文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
三、评选要求
(一)学校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评选工作的布置、检查、审核和落实。
(二)初评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学生向其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包括政治思想、学习成绩、发表文章、科研状况,申请奖学金等级等方面情况。
(三)各学院根据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指标提出初评意见,并在本学院内对获奖学生名单及等级张榜公示3天。
(四)各学院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附件2、附件3及公示结果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敏思老师。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四川文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xb/editor/attached/file/20240830/20240830071802_70537.pdf
附件2、3: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及汇总表/xb/editor/attached/file/20240830/20240830072341_9792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