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关于申报2023-2024学年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3年05月31日 文章点击数:17435 【打印】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财[2018]12号)文件精神,按照《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川文理[2020]71号)相关规定,现将2023-2024学年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用工时间
2023年10月9日—2024年6月30日
二、申报岗位设置
本次申报的岗位仅限于固定岗位,A岗:每月34-40小时的上岗时间,500元/人;B岗:每月27-33小时的上岗时间,400元/人;C岗: 每月20-26小时的上岗时间,300元/人。
三、申报程序
本学年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采用线上申报和线下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一)线上申报流程:
1.校内需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各单位,由设岗各单位登录四川文理学院智慧校园平台,在服务大厅——学生管理——勤工助学岗位发布中进行申报。
2.网上审批流程:用工岗位需求申请——用工部门领导审核(二级学院是院长审批,管理服务部门是部门负责人审批)——学工部初审。
3.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8日。
(二)线下申报流程:
1.校内需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各单位,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填写《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表》(在学生工作部(处)网站资料下载里下载)。
2.各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6月9日将填写好并加盖部门公章的《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新月楼103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相关事项
1.学生工作部(处)将对各单位提交的岗位申请需求数进行汇总初审,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各岗位最终用工人数。学生工作部(处)将审定后的各岗位用工人数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勤工助学双选会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川文理[2020]71号)的第十一条规定,岗位申报与核定工作一年进行一次。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拟定用工岗位,岗位类型及人员一经审核确定不得发生变动。
3.各部门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人员选聘、管理等工作,请指定一名老师具体负责,将申报表中内容填写清楚。
4.每位学生只能在校内一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上岗。
5.校内现有的勤工助学岗位都需要重新申报。
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表 /xb/editor/attached/file/20230531/20230531025110_15828.xlsx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5月31日